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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月份“支部生活日”内容的通知
2020-02-05     (点击: )

各镇(街、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现将2月份基层党支部支部生活日重点内容通知如下: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市委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落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

2.开展“疫情防控进农村(社区)、党员先行当先锋”志愿活动,组织广大党员主动亮身份、当先锋。带头恪尽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管好自己、管好亲朋,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带头引导群众自觉取消集聚性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安抚;带头关心关爱困难群众,主动做好帮扶、济困、解难工作。

3.镇(街、区)、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开展全覆盖登记排查,做好重点流出地人员、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精准排查和动态掌握,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根据当前形势,2月份支部生活日不建议开展集中学习,党员可通过“学习强国”、“灯塔大课堂”等平台进行自学,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做好记录,及时上传e支部。现场交纳党费、党员过“政治生日”、民主议事(村居)等活动,由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自行安排,尽量减少或避免聚集性开会。

 

 

 市委党建办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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